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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月亮·主播
杨枪枪
来源
李月亮(ID:bymooneye)
这两天上海的一位老人去世,引起很大争论。
事情大家应该都听说了。
据说是一位很和善的老人,3月30日,突然哮喘发作,状况危急。
家人赶紧打了20和0,邻居和大白也都来帮忙救治。
十几分钟后,一辆救护车来到楼下。
但那是二楼邻居叫的,按照规定,不能擅自改接老人。
所以,虽然二楼邻居状态据说不算紧急,也同意把救护车先让给老人,但救援的医生还是坚持带二楼病人走。
老人的家人再三恳求,说老人情况危重,已经没有呼吸了,急需救命。
救援人员不为所动,而且拒绝把救护车上的除颤仪借给老人。
在求助者绝望的嘶吼里,医生关上了车窗,走了。
等属于老人的救护车赶来,已经无力回天。
视频被传到网上,激怒了很多人。
官方很快做出回应:
这名医生当时虽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,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,已经停职。
这个处理又引起了很多不满。
有网友说,20的医生有严格规定,让接谁就得接谁,不能擅自行动。
如果需要抢救别人,要急救中心指派才可以。
而且因为救护车本来要接的病人是口头承诺“同意”,如果他出了意外,是有理由起诉医生不按制度接诊的。
还有,除颤仪其实也救不了哮喘老人。
的确也有道理。
但是,道理很有理,现实却有些让人难以接受:一个老人生命垂危,急需抢救。
救护车正好来了。
却不能救助老人,而是把另一个不太着急的病人拉走了。
这显然不合情理。问题出在哪里?
有关部门说这次的医生处置不当,那怎么得当?
这是一道必答题。
如果这一次不探讨,不解决,事情就很可能还会发生,就还会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。
也还会有医生或者工作人员,因为遵守了规定,而成为众矢之的。
我个人觉得,大概有两点。
第一,制度上,能不能给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一点灵活性,允许他们根据情况做出紧急决定。
如果他们做了符合情理的行为,万一出了状况,可不可以不担责。
第二,执行上,具体干事儿的人,应该有基本的判断力和同情心,而不是僵化冷漠地只求自保。
一个文明的社会,第一要有制度保障,第二要有温度托底。
二者缺一不可。
最近疫情严重,意外状况频繁发生。
很多事情,都是我们完全想不到的。
3月中旬,深圳一个年轻妈妈,趁孩子睡觉,出去买东西。
不想,从外面回来,小区被封了。
按照规定,她不能再进去。
可是孩子一个人在家睡觉啊。
她不回去,孩子怎么办?
年轻妈妈很崩溃,在小区门口歇斯底里大叫。
但防疫人员坚定表示“没办法,现在是临时管控,进不去”。
按规定执行任务,本来也没错。
但是对于显然不合情理的情况,能不能“特事特办”?
妈妈后来进去了。
和上面救护车案例一样,这需要制度给执行人员一点空间,也需要执行人员有基本的人情味。
还有一个货车司机讲自己的经历,我也觉得挺值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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